更新时间:2022.02.12
公司是不可以和孕妇终止劳动合同。孕妇职工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由于女职工在三期内属于弱势群体,因此,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这方面给予了特殊的保护。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怀孕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由于女职工在三期内属于弱势群体,用人单位不能因为怀孕女职工不能胜任工作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将被认定为违法。
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不合法。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与孕妇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但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孕妇,不需要赔偿。
与孕妇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
与孕妇解除劳动合同应以经济补偿金的二倍赔偿,赔偿金=工作年限×解雇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孕期的女职工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
用人单位不可以因员工未婚怀孕而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具有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的,单位可以依法解约,但未婚怀孕不属于过错,不符合法定的解约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合同,但是如果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合同的,此外双方协商一致也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怀孕后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职工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任何单位不得在职员怀孕、产假、哺乳期间,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职工本人则可以在任何时候辞职,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能因劳动者未婚先孕而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具有严重过错,或者符合无过错性辞退等情形,单位才可以依法与其解约。而未婚先孕不是单位解约的合法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