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房屋拆迁子女有纠纷应先确定资格,再合理分配。确定资格,合理分配。 1、确定可取得拆迁利益主体的同住人资格。 在涉及公有房屋拆迁补偿纠纷中,对于同住人的界定,为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1年以上,且本市无
双方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因租赁合同提前解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赔偿因提前解除合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过程中的纠纷与一般意义上的租赁合同纠纷区别在于,出租方提起租赁合同纠纷诉讼的目的并非由于履行租赁合同过程中
拆迁农村房屋时,补偿包括房屋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拆房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相关费用。
1、如果是和征收方的外部纠纷,可以通过谈判、申请协调、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来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如果是内部分配纠纷,则
农村房屋拆迁纠纷要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1、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请求政府或者其他组织调解或者依法处理; 3、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
1、行政裁决。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
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为建设自住房屋使用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一是用途限制。对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权利人如需变更土地用途,必须依法经过批准。二是面积限制。
农村房屋买卖的纠纷: 1、卖方没有房屋权属证明,以较低的价格将其农房出卖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由于农村房屋不具有产权证,或仅有乡镇产权,因此,在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方是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或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屋产权的。
农村房屋买卖纠纷主要包括两大类,一个是卖方起诉的纠纷,具体为卖方没有房屋权属证明,以较低的价格将其农房卖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城镇居民,但随着房价的飞速上涨,利益的驱动使卖方不甘于当时的价格而试图收回房屋再次获利。因此,卖方常以买卖合同
1.卖方起诉的纠纷,多表现为:卖方没有房屋权属证明,以较低的价格将其农房卖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城镇居民,但随着房价的飞速上涨,利益的驱动使卖方不甘于当时的价格而试图收回房屋再次获利。 2.买方起诉的纠纷。买方起诉的纠纷具体来说为:由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