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原则上是有继承权的。 法律上规定,与继父母有事实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因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继子女即可成为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根据《民法典》第112
没有收养手续的养子没有继承权,没有合法的收养手续则收养关系没有依法建立,则不可以享有继承权,享有继承权的子女包括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都是应当与亲生子女一样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但是,这并不是只要有养子女或继子女名义的人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律明确规定,只有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才可以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对已独立生活其父母老年再婚的人,由于没有事实
首先,明确一点,通过合法途径建立的收养关系的养子有继承权。根据《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
子女不一定有继承权,若是父母生前立有遗嘱,在遗嘱中没有确定子女为继承人的,则子女不能继承遗产,因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若是没有遗嘱的,子女享有继承权。
如果没有立遗嘱说明,孙子是没有继承权的。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义子没有法定继承权。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其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并不包括所谓的义子女。
根据法律规定,有抚养关系的养子女享有继承权。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侄子在一般情况下没有继承权。如果叔叔没有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且第二顺序继承人皆已去世的,其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和侄女可以代位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
孙子是否有继承权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通常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剥夺继承权的情况下,才能由孙子来继承。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
继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情况如下: 1、继父母是否履行了对未成年继子女的抚养义务; 2、继父母是否履行了对已成年但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继子女的抚养义务; 3、继子女是否履行了对继父母的赡养义务;如果有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和对继父母的赡养的
后任老婆的子女不一定享有继承权。后任老婆的子女如果是其与前夫生的,则属于继子女,只有该继子女与继父形成抚养关系; 或者对继父尽了赡养义务的情况下,才对继父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否则继子女对继父的遗产是不享有继承权的;如果该子女是婚后妻子与丈夫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