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按照民法典规定质押权不一定优于抵押权,如果抵押物既设立了质押权又设立了抵押权的,则应当按照其进行登记和交付的时间先后顺序来确定其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
有效设立且依法登记的抵押权优先。现行《民法典》规定了,同一财产上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由于抵押权和质权均为担保物权,抵押权和质权具有相同的效力,原则上应以抵押权和质权设定的先后顺序受偿,抵押权和质权顺序相同的,按照抵押权和质权各自担保的债权比
我国法律规定,一般债权优先支付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和税款。工资和劳动保险费是保障职工生活的需要。优先支付有利于社会稳定。税收是国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优惠补偿有利于国家利益,保障国库收入。享有住房抵押权的债权人只能位于后者,即在优先清偿工资、劳
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例如刚列举的洗车的案子,车行是基于修车合同占有车辆,并基于维修行为就修理费对车主享有了债权,车主未按时支付修车费,车行有权留置车辆并优先受偿。 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质押权是否优先于抵押权,关键在于质权和抵押权的登记、交付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条: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
出租人可以将出租的房屋进行抵押,租赁不影响抵押权人实现其优先受偿权。同时,抵押权的实现亦不影响租赁合同的继续履行,也就是说,租赁合同的效力及于买受人。租赁关系直接针对的是房屋使用、收益的权利,而抵押权
同一财产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如果抵押权已登记的,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一个担保物上多个担保物权相冲突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受偿: 1、留置权2、登记的抵押权3、质押权4、未经登记的抵押权 抵押权
抵押合同有无优先受偿效力,要分情况讨论:1、如果是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此时抵押合同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2、如果是以不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登记时设立。如果抵押合同没有经过登记的,抵押权不能成立,此时抵押合同不具有
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需要到交易所办理登记,没有登记质押不成立,债权人不能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股权质押是权利质押的一种,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享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的具体
抵押与质押在经济活动中,是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他们对应的法律后果也是不相同的。抵押与质押主要有以下三点区别。 一是手段不同。抵押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物的占有权归抵押人。而质押则相反,出质人必须转移质物的占有,质物的占有权归质权人。 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