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一、所谓抵押权的效力,是指抵押权人就抵押物在其担保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对其财产的限制和影响力。它包括抵押权范围的效力、抵押物的效力、优先受偿的效力,而法定抵押权的效力,关键是优先受偿的效力。 二、对标的物的效力 1、抵押效力及于从物
建议报警处理的,然后交警会根据现场划分责任的,首先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是一个相对复杂和专业的程序,要以交管部门的责任认定书为准。其次,现在机动车要求强制缴纳交强险,这个险种就是用于赔偿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一方的,保险公司可以直接将赔偿款支付给受害
查封的房屋不影响抵押权人行使权利。人民法院承认房屋在被采取查封、扣押之前已经设定的抵押权的效力,但查封房屋后签订的抵押合同无效,房屋不得作为抵押合同的标的物设定抵押权。
抵押权的债权转让也将随之转让。 抵押权不得单独转让或作为与债权分离的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抵押权与主债权分离,单独转让为法律禁
一、所谓抵押权的效力,是指抵押权人就抵押物在其担保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对其财产的限制和影响力。它包括抵押权范围的效力、抵押物的效力、优先受偿的效力,而法定抵押权的效力,关键是优先受偿的效力。 二
是的,抵押权优先受偿。《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第一百一十条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
1、执行程序中,若抵押权人未能依法取得执行依据,能否执结向法院递交申请书要求参与分配? 2、第一种观点认为依照《执行工作若干问题规定》第90条之规定,可以申请参与分配的主体需是取得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
一般情况下,抵押权人就是债权人。在民间借贷案件中,许多当事人都会选择抵押作为债权的担保。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由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提供财产作为抵押物,并应办理相应的抵押登记,债权人则作为抵押权人。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是卖方的义务。通常情况下卖方如果不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是违反合同约定的。买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买方可以先与卖方协商,协商成功的话,直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即可。如果协商不成的,买方准
没有影响。 劳动仲裁对劳动者个人并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属于正常维权,只要申请劳动仲裁有合法、合理依据,不是恶意诉讼,那么就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和后果。 即使最终仲裁请求未得到支持,也不会对劳动者有任何惩罚。 任何公民都有拿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