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孙子,外孙一般没有赡养老人义务,但下列情况例外: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孙子一般情况下没有义务赡养奶奶,但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爷爷奶奶不享有对孙子女的探望权,外公外婆不想有对外孙子女的探望权,但是可以经协商进行探望。 探望权是指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依法享有的在一定时间,以一定方式探视、看望子女的权利。 我国《婚姻法》规定探望权享有的主体为子女的父母,而没
烈士的孙子没有优待,对烈士遗属的优待仅限于烈士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父母、抚养人、配偶,以及未满18岁的子女和兄弟姐妹。
孙子女对于赡养祖父母的义务: 1、孙辈对祖辈一般没有赡养义务。 2、但是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1、养子女与生父母的父母子女关系因收养关系成立而消除,养子女无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只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生父母离婚,并不消除父母子女关系,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仍然存在,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完全可以在继承继父母遗产的同时对
房屋原承租人死亡的其孙子能申请承租,但是孙子不属于第一继承权人范围之列。生前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继续租赁原住房,与出租人办理续租手续,变更承租人;生前未与承租人共同生活的亲属或者法定继承人,需要继续租赁原住房的,可以与出租人另行签订房屋
爷爷以赠与的方式过户给孙子的房子允许收回。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前可以直接收回;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后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一年内可以收回;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六个月内可以收回。
丈夫去世后,公公的房子孙子可以继承。孙子可以代位继承应该由他父亲继承的遗产。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
有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是可以行使探望权的。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