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根据我国婚姻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嫖娼的,如果嫖娼行为使得夫妻二人之间感情完全破裂并且不可挽回的,那么可以视为是法定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可以以此判决夫妻二人离婚。法院在判决离婚案件之前都会先进行调解
不能单纯的说鉴定结论就是直接证据,鉴定意见的本质是一种证人证言,所以,它的质证同证人证言质证规则相同。能单独证明犯罪行否犯罪实施证据就是直接证据,需要证据结合才能作述证明就是间接证据。鉴定结论属于证据的一种。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
妻子语言粗俗可以作为离婚证据,但是这个证据对于离婚诉讼并无任何帮助。离婚诉讼的证据需要对于诉讼请求能够支持的,妻子语言粗俗对于诉讼请求并无半点支持,属于可有可无的证据。
一、非法取得的证据法院不能采用。如果属于非法证据,应予排除,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如果是瑕疵证据,经过补证或者作出合理说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如果排除非法证据、瑕疵证据,而认定被告构成犯罪的证据足的,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应判
同伙指证可以作为证据。同案犯指认同伙的,在性质上属于《刑事诉讼法》报规定的辩认证据,是一种合法有效的证据形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从证明的角度来讲,如果只有同案犯指认的,尚不足以证明被指认人就构成犯罪,需要其他的证据来进行综合考量、判断。
老土地证是可以作为证据的。我国法律规定,需要证明案件事实的人证或者是物证,土地证是政府颁发的,本身就受到法律的保护。土地证书一般分为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对于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主要是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
离婚时的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电子数据是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显然,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电子数据属于证据的一种。但实际中由于
一方长期不回家可以作为离婚的证据。因一方长期不回家诉至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决离婚。若是属于与他人同居情形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可以。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
视频在法律上可以作为充足的证据。要使视听资料(视频属于视听资料)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当事人出示的视听资料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2)视听资料证据的取得必
口供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但是,目前《刑事诉讼法》要求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