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解除事实婚姻关系最好是到法院起诉离婚。 1994年2月1日前,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是法律上的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 但在1994年2月1日以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属于同居关系
1994年2月1日之前事实婚姻属于合法婚姻,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夫妻关系。之后的事实婚姻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当事人之间并无法定的夫妻权利义务关系,只需解除同居关系即可离婚。
民法典不认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即为同居关系,解除同居关系不需要手续协议,双方直接分手即可。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事实婚姻因为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所以解除可以双方协商分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
事实婚姻的解除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在1994年2月1日以前以夫妻名义同居,并且符合结婚条件的才认定为事实婚姻,否则只是同居关系。如果是事实婚姻,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如果只是同居关系,则不会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一方随时可以解除。如果
如果是男女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前构成事实婚姻的,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来解除夫妻关系,而不能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可以协议解除,或者补办结婚证后再诉讼解除。
如果是男女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前构成事实婚姻的,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来解除夫妻关系,而不能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可以协议解除,或者补办结婚证后再诉讼解除。
事实婚姻不同于同居,事实婚姻是不能自行解除的。在确定双方构成事实婚姻的情况下,如果要解除事实婚姻,则需要去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不能自行解除。如果只是同居关系,则任何一方随时可以解除。如果对财产或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有争议,可以就此问题到法院起诉
事实婚姻不可自行解除。我国没有法律规定夫妻间的婚姻关系可以自行解除,即使是男女双方在之前构成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也不例外。夫妻在之前构成了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现在要离婚的,可以在补办结婚证后再去办理离婚手续。
关于事实婚姻能否自行解除,要分别三种情况认定: 1、凡是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虽未办结婚登记,但长期共同生活,或生育子女,形成一种现实的、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的,则产生婚姻的法律效力,不得自行解除。可以去民政局协议离婚或去法院起诉离婚。 2、
事实婚姻可以诉讼解除。事实婚姻中若是被承认的,法定继承中配偶是属于第一顺位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