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代位继承权的名词解释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为被继承人继承的意思。代位继承的法律规定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将被代位人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需要符合的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当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去世时,可以代位继承。依照《民法典》相关规定,代位继承分为以下情形:1、被继承人的子女比被继承人先去世,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2、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比被继承人先去世的,依法由被继承人兄
依我国现行继承法的规定,只有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才有代位继承权。因此,代位继承人的范围具有法定限定性。在确定代位继承人的范围时,应把握以下几点: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上拟制的血亲。具体而言,包括: 1、被继承人
根据《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可知,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通过以上条款,晚辈直系血亲可以是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被继承
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 1、时间特定,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主体特定,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3、其他条件。 适用范围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以及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而财产范围是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
第一、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第二、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代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代位继承人必须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代位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优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
代位继承使用的情况如下: 1、被代位继承人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被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且没有丧失继承权; 3、代位继承人须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不受辈数的限制,这里的直系血亲包括拟制血亲,如被代位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
代位继承是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方式的一种。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方式,就称为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适用的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