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刑事案件受理条件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首先需要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然后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自诉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
刑事案件法院的确定: 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 2、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 3、对于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法院审理。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是指刑事案件不需要经过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立案侦查,不通过检察院提起公诉,而由法院对当事人提起的诉讼直接立案受理的案件。《刑事诉讼法》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这一
两个问题都是否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就算是中院受理的上述一审案件,根据当事
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
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是指刑事案件不需要经过公安 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不通过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而由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起的诉讼直接立案和审判。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3款规定:“自诉案件,由
刑事案件追诉期,即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期限,是指国家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期限为: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
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行为人造成他人轻伤的,应当属于刑事案件,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可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是构成轻微伤的,不属于刑事案件,只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公安机关调查后,发现因民间纠纷而打架,并且情节较轻的,
刑事案件最轻的刑罚为管制。在我国的刑罚体系中,有主刑和附加刑之分。其中,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而附加刑则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等。因此,在刑事案件中,最轻的刑罚就是管制。 而管制就是对罪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