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08
个人可以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
债务人提供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这五种。其中保证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一般保证;二是连带保证。而抵押分为动产抵押与不动产抵押两种,质押有动产质权、权利质权。
没有规定债务人和保证人不能是同一人。按照法无明文禁止即为允许的原则,债务人和保证人可以是同一人。在实践中,债务人作为保证人的情况很少,但是债务人用自己的财产、权利(股权等)为自己的债务设立抵押、质押保证的情况很多。
公司可以为他人提供担保,但是需要经过权利机构的同意。但是公司若是为股东或者是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则需要股东大会的同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可以保全债务人的其他债权。 但要满足下列条件: 1.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 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且没有对待给付义务; 3.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必须真实、合法; 4.应由债权人提出申请。
可以。 第三人在提供担保的同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
能用夫妻共同财产为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但需要双方协商一致。且该债务经担保后,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
担保人提供担保无需债务人同意。因为担保合同的成立不是基于债务人的知情和同意,即使债务人不同意,担保人仍然可以与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 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偿还债务。 债权人在贷款、销售等民事活动中需要担保的,可
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提供房屋担保,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只能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追偿,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
个人能为公司债务担保。个人需要具备债务清偿能力,提供担保时签订担保合同。法律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担保人不是次债务人,但是在债务人不进行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也可以当做次债务人进行偿还债务。作为债权人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向担保人提起诉讼,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财产及时的要回债务。
对于债务人应当承担多少债务,法律是没有具体的比例规定的,法律只是划分了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 如果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
债权人是可以要求保证人提供房屋担保的,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