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1
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强奸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的标准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强奸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行为。
强奸罪既遂应按下列规则处罚量刑: 1、构成本罪既遂的,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有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等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奸淫幼女的,要从重处罚。
如何判定强奸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 强奸未遂包括两种类型: (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
不可以,因为强奸未遂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必须调查处理。不过女方可以不再追究男方的民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强奸未遂可从以下四要件认定: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2、行为人着手实施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实施了强奸妇女的行为,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 3、行为人是年满十四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 4、
强奸未遂依然定强奸罪。强奸未遂一般指的是行为人基于强行奸淫的前提,并且已经开始着手实施强奸的行为动作,一般通过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粗暴的手段,在违背受害妇女的主观意志下,强行要与对方(妇女)发生性行为的先前行为,但由于行为人主观意愿之外的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安机关都可以进行立案追诉:第一、通过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第二、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一般情况下,强奸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妇女或奸淫幼女的行为,不管是否达到了奸淫的目的,都要被立案追究。
强奸未遂属于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
强奸未遂,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适用缓刑; 2、有悔罪表现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适用缓刑;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适用缓刑;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
强奸未遂:未遂是指已经开始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成功。基于强行奸淫的目的,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强奸行为,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成功的认定构成未遂。强奸未遂在法定量刑标准的基础上从轻处罚。法定量刑标准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强奸未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强奸未遂的构成要素: 1、主观上有违背妇女意志,实施强奸的故意; 2、客观上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实施了强奸妇女的行为; 3、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强奸未能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