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录音可以作为诉讼证据。除此之外,出借人还可以凭借双方就借款事项往来沟通的短信记录、转账凭证、银行流水、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证明借款关系存在,形成证据链条提交给法院。证明借款关系的人不能和当事人有利害关系,
偷偷录制的录音一般没有证据效力。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时需要注意以下方面: 1、证据形式来源合法; 2、证据内容未侵犯他人隐私; 3、证据内容涉及身份关系的,对身份的指向明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
录音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在诉讼时可以作为债务纠纷证据。 1、证据本身必须是客观真实的。比如,录音不能是通过技术合成的,否则,就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2、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应当与要证明的事实有关联。 3、证据的取得方式必须合法。通过非法方式取
合法的电话通话录音能做法庭直接证据。但在合法、有效的认定上具有一定的限制:提供电话录音等证据时,应当尽量用当时录音所使用的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当事人欠钱没有欠条但有录音的,如果录音是真实的、客观的、合法的,则当事人能起诉。当事人可以准备好起诉状和录音等证据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证据不足的,则当事人还可以依法收集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类型的证据。
录音证据属于视听资料,所以是法定证据种类之一,是有用的,录音录制的过程不能侵犯了国家的、社会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录音证据属于视听资料,所以是法定证据种类之一,是有用的,但是录音证据并非必然全部都是有效的,当事人私采的视听资料也是证据。如果
有机率胜诉,但是因为没有欠条作为主要证据,因此还需要其他证据证明借款事实。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
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属于视听资料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已经确认了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即使是偷录的录音带,只要取得方式不违反法律的一般禁止性规定,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录音证据
录音证据是否有效视情况而定,分析如下: 1、如果是与对方当面或电话沟通过程中,偷录双方沟通的过程取得的视听证据。一般认为属于合法取得,有效; 2、如果是采取在他人居所、工作场所等安置偷录设备,或者是采取其他非法手段取得的视听证据,一般认为不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