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没有欠条有录音算证据。证据分为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调查笔录等八种。录音是视听资料的一种。在发生借款纠纷时,原告作为债权人,应当首先主张债权成立并已到期。因此,原告应当向法院提供其权利发生和到期的法
当事人没有欠条但是有录音的,也算证据,但是该录音应当具有合法性和真实性,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定程序,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核实。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录音资料作为一种视听资料,是法定证据种类之一,当然地能够作为证据使用。录音资料最好能在内容中反应录音的时间、双方当事人、原因等。电话录音的,要保存好相关通话记录。在裁判过程中,只有录音,没有相关证件佐
欠条并不是贷款关系的唯一证明。没有欠条也有可能获得法院的支持。有些案件中,只依靠音频或者视频的证据也能获得法庭支持。贷款是一种实际的法律行为,除了证明贷款关系存在外,还应该要证明钱已经交付。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但是录音中应该能听到人的姓名、时
欠条并不是贷款关系的唯一证明。没有欠条也有可能获得法院的支持。有些案件中,只依靠音频或者视频的证据也能获得法庭支持。贷款是一种实际的法律行为,除了证明贷款关系存在外,还应该要证明钱已经交付。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但是录音中应该能听到人的姓名、时
通话录音可以算做欠款证据,但是只能作为曾有过欠款的傍证。要有欠条或借条才能算是欠款的直接证据,因为电话录音只证明当时有欠款的事实,但不能证明现在对方仍欠你钱。
借据并不是借贷关系的唯一证据,没有借据,就有可能在没有借据的情况下获得法院的支持,也有过法院仅凭音频或视频证据获得法院支持的情况。借贷属于实际法律行为。除证明存在借款关系的证据外,还应当证明钱款已经交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
借贷案件的证明要求较高,只有借贷关系明确才能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如借贷事实存在疑问或不明确时,则不能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如果仅有录音的证据,则证明力较弱,债权可能不会被法院认可。
录音属于视听资料,可以做为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
手机录音证据是可以作为证据。 录音过程你要注意以下: (1)录音的各方当事人身份在录音中应有所体现,因为只有主体先确定下来,才谈得上通过录音证明双方存在着什么关系,发生了何事; (2)录音的时间在录音中也要有所体现,不一定必须在录音中说得非
录音属于视听资料,可以做为证据。 当事人以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存储该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 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电子数据的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显示、识别的输出介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