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23
1、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搜查、执行拘留、逮捕或者其他强制措施。 2、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的,应当出示《传唤通知书》、《拘传证》、《取保候审决定书》、《监视居住决定书》、《拘留证》、《逮捕证》,并由犯罪嫌疑人
二审抗诉条件包括: 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2、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3、法律规定的其他确有抗诉必要性的案件。
(1)仲裁委员会应自收到集体劳动争议申诉书之日起3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在作出受理决定的同时组成特别仲裁庭,并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特别仲裁庭由3名以上仲裁员单数组成。 (2)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将其受理的集体劳动争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行政案件所适用的审理程序的规定是: 1、法院先组织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2、法院组织双方提交相关证据并进行质证; 3、法院组织双方进行答辩; 4、法院通过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审理讨论,作出判决。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审理的程序规定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或者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可以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
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 一、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二、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审
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包括: 1、受理、立案、破案程序的有关规定; 2、采取强制措施的有关规定; 3、扣押、没收、返还物品、文件的有关规定; 4、法医伤情鉴定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