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赠与合同法定撤销权的事由有:未办理权利转移的;未办理公证的;受赠人违法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
法律对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的规定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任意撤销。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
主动撤销合同法律规定违约金应当不得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当事人仍有效力,故其相对无效。在行使撤销权后,合同无效溯及合同成立之时,自始不发生效力。合同被撤销后,当事人也要承担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下列情况订立合同可以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撤销买卖合同之后,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法律上的可撤销合同包括下列三种: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二)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 (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法律对商标撤销的规定有: 1、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或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事项,经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应当撤销商标; 2、其他规定。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以根据相关个人或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资格: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
1.一般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2.因重大误解而行使撤销权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 3.如果当事人受胁迫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4.当事人
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指的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