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土地承包权的继承视情况而定: 在承包期内,一个家庭里有一个或以上的家庭成员死亡,但家庭里还有人在的,这种情况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 如果家庭成员已经都不在,全部死亡的,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不存在继承土地问题。 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被继承人所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遗产,因此是不可以继承的。 首先,被继承人的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积极遗产(财产权利)和消极遗产(财产义务)。 其次,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是不得进行继承的,包括以
拖欠土地承包费,一般有以下的两种解决方法,具体如下: 1、协商处理。被拖欠土地承包费的一方,可以先跟承包商协商处理。针对支付承包费的具体时间、具体期限以及具体的支付金额,通过协商的方法,和平解决; 2、如果被拖欠土地承包费的一方跟承包商无法
农村进行土地承包是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经营,这样子不仅可以让土地发挥最大的利用价值,而且可以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是一项双赢的政策。土地承包期限具体多久,是根据土地承包的用途决定的。承包的土地用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
农村承包土地的收益可以继承。农村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类。“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该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可以在家庭成员间继承,但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则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其他方式的承包”是指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地方参考性案例,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具体来说,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所取得的特定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双方可以依据自己的集体经济组织成
根据我国继承法和土地法的相关规定,老人去世后,土地继承程序为: 1、继承人首先要根据土地的类型,分清土地是否能继承。家庭承包的土地、草地、耕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因此不能继承,但是土地的收益是可以继承的; 2、林地的承包权可以继承,包括承包权和
土地承包是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国营农业企业或农村集体组织将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的土地承包给农民,由农民自行耕种,农民作为承包者应该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 1、土地承包合同双方是平等的主体,发生纠纷时,
根据相关的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一般指的是国家以土地所有人的身份,将一部分属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地块,在设定时间期限后让给土地使用人,并且要求土地使用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的土地使用费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该要通过签订书面出让合同的形式进行
土地使用权抵押,指的是债务人将其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作为偿清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的行为。土地的使用权在抵押关系生效之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债务到期后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拍卖,该债务人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拍卖的价款优先抵偿
土地使用权划拨,主要指的是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人缴纳补偿金或者安置费等之后,将该土地交给其使用,或将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无偿交给土地使用人使用的一种行为。通过划拨的形式,所得的土地使用权,除了行政法规或者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一般
土地承包合同一方违约的话,当事人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双方共同协议决定是否需要解除合同。另外,当事人还可以根据双方事先的约定,单方面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还有,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如果对方的违约行为已经构成了根本违约的程度,这时
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土地使用权明显是作为“一种权利”,而被列示为无形资产的。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