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8
以下四种情况不能取保候审: 一、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二、对于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不得取保候审。 三、以自伤、自残方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四、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
1、可能被判处管制或拘役或者独立判处附加刑的; 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无再次犯罪危险性的; 3、孕妇或哺乳期妇女; 4、严重患病或生活难以自理的; 5、超期羁押且案件未办结的。
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审判
可以重新审判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一审法院违反刑事诉讼法中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违反回避制度的;剥夺或者限制当事人的诉权、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以及其他程序违法、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如下: 1、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2、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的情形;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险; 4
认定交通肇事逃逸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明知发生交通肇事,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驾驶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肇事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1、案件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不公开审理; 2、涉及商业秘密,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法庭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 3、开庭审理时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被告为未成年人的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经申请可以不公开审理。刑事案件的不公开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时,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其他正当事由,对案件不进行公开审理的司法审判制度。
一审终审案件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下列情形重新审判:一审法院违反刑事诉讼法中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违反回避制度的;剥夺或者限制当事人的诉权、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以及其他程序违法、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取保候审撤销的情形有: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未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不能及时到案; 4、干扰证人作证; 5、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法定其他情形等
适用于取保候审的情形有: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
不得取保候审的情形分别有两种,分别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所作出的明确规定。第一种情形为犯罪嫌疑人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不得取保候审;第二种情形为犯罪嫌疑人是累犯或犯罪集团的主犯,或以自伤或自残方法躲避侦查,或进行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