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09
刑法对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的定罪标准为: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挪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符合下列要件的,可认定为挪用特定款物罪:主体是在国家机关等单位支配、管理特定款物的主管人员等直接责任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挪用救灾、抢险等特定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
挪用特定款物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第一,犯罪主体不同,前罪犯罪主体只能是对特定款物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或是直接实施挪用行为的人员,如会计人员、款物的发放人员等。后罪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第二,挪用目的不同,前罪挪用款物是用于单位的其他项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认定条件: 1、客体要件,侵犯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对特定款物直接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处罚是: 1、一般来说,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是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国家工作人员和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体是经手、管理特定款物的工作人员,也就是对特定款物有调拨、保管、分配、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员。 2、犯罪目的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目的是为了个人
(1)侵犯的具体客体对象不同挪用公款罪侵犯的是公款的使用权,侵犯的对象主要是一般的公款,也包括其他的公物及特定款物;挪用特定款物罪侵犯的是国家财经管理中七种特定款物的专用制度,侵犯的对象限于特定款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不同挪用公款罪表现为
认定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条件是: 1、主体是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挪用国家特定救济款物,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单位实施的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三)主体要
挪用特定款物罪与挪用公款罪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体是经手、管理特定款物的工作人员; 2、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款,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犯罪对象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汛、扶贫、救济的款物。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 3、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实施了挪用国家救济款物
《刑法》中挪用特定款物罪是以以下标准量刑的: 1、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