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有: 1、保护被监护人的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提起民事诉讼; 5、管理和教育被监护人; 6、当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别人发生争议时,代表提出诉讼。 监护职责
《民法典》规定关于监护的设立方式有法定监护、指定监护以及意定监护。父母是未成年子女当然的监护人,若是父母没有出现不能监护的情形,就必须进行监护。法定监护人具体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
变更监护权需经过下列程序: 1、现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或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要求变更监护人; 2、当事人申请变更监护人; 3、法官裁判变更监护权。
监护权转移的方式有: 1、法定转移,例如,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法由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2、意定转移,例如,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3、监护权转移
变更监护权的条件有: 1、现有的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的; 2、现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 3、现有监护人实施不利于被监护人行为的; 4、现有监护人去世或者因被宣告死亡、失踪的。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
监护权的法律规定:以下情况可以变更监护权: 1、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 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 3、失去监护人。
监护权转移的原因有: 1、监护人有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损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等; 2、监护人死亡或丧失监护能力的; 3、其他原因。
监护权变更的条件有: 1、监护权是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享有的监督保护身份权; 2、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 3、
放弃监护权一般不会有什么后果,但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由于监护权是人身权的一种,依权利可以让与的理论,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让与监护权,且对被监护人成长无不良影响的情况下便可让与监护权。 父母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其除了在法
监护权转移可采取下列措施: 1、法定转移措施,例如,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法由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2、意定转移措施,例如,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下列主体可以做监护人: 1、未成年子女的父母; 2、祖父母、外祖父母; 3、兄、姐等; 4、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等。 监护人的权利主要包括: 1、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
1.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2.监护人任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致使被监护人的财产遭受损失。3.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未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未尊重被
放弃监护权不会有什么后果。根据法律规定,不愿意当监护人的可以重新指定监护人,同时,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