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小学生在学校受伤的,由学校负责。如果学校对此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要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学校能证明已尽到相应的教育、管理职责的,就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学生打架在学校受伤学校负责。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了人身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对于第三人的
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和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学生在学校期间,学校应尽教育、管理、保护义务,未尽职责导致未成年人遭受损害的,应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是因第三人造成的,应当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学校不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
学生在学校受伤,第一,如果是由于学校过错导致的,学校应按照民事侵权行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学校应当赔偿受伤学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其他康复治疗的合理费用。但学校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学生受伤是由于学生个人原因导
小学生在学校打闹中受伤学校不一定要承担责任,如果学校不能证明自己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的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学校尽到了上述职责的,则不需要承担责任。
大学生在学校打篮球受伤,要视情况而定学校是否有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
要看学校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如果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
学生在学校受伤,应由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学校承担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无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孩子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没有尽到相应的管理义务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又有具体侵权
在校生在用人单位实习时受伤,因为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等责任人依法支付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误工费;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医疗费;护理费;其他。
在校学生在实习期间,不属于实习单位的职工或雇工,与实习单位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没有构成劳动关系; 因此,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也不能按工伤保险制度的规定处理而是应当依据民事伤害赔偿的法律法规去处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学生在校受伤的情形,其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其具体承担多少责任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确认的。
学校不能强制安排学生实习。但认识实习按照一般校外活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由职业学校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学生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实习单位,应由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