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5
1、听证笔录应当作为行政处罚决定的重要依据。理由是:经过听证之后的证据和陈述笔录,应该说比行政机关案件调查人员的调查终结报告更客观、真实,与其他证据相比,听证笔录及确认过的证据更有说服力,因此,应当作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重要依据,对
询问笔录范文应包含一些内容:询问笔录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主要记写询问活动的组织情况。 (二)正文:这部分内容是询问笔录的重点。用问答式记写方式,主要记写询问活动的进行情况。 (三)尾部:询问结束时,记录人员应将询问笔
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好了,并给予当事人签字认可了,如果当事人觉得不服,有异议,提出了听证申请,行政机关安排听证,当事人在听证时,有充分的事实依据,证据充分说明自己没有违法,或某些方面违法轻微,行政机关处
听证的全部活动应当记入笔录。听证笔录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案由;(二)当事人、第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姓名,案件调查人员的姓名;(三)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以及记录人的姓名;(四)
1、听证笔录应当作为行政处罚决定的重要依据。 2、听证笔录只能作为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之一。 3、听证笔录是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理由是:鉴于听证制度刚刚引进,有待理论与实践的进一步探索,应让以后的实践来
听证的全部活动应当记入笔录。听证笔录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案由;(二)当事人、第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姓名,案件调查人员的姓名;(三)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以及记录人的姓名;(四)
授权委托书应当按以下内容拟写:1、标题。通常标题写“授权委托书”即可,也可根据实际委托内容写成“关于某某事项的委托书”。2、委托人身份信息。委托人是个人的,应当写明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和联系方式。委托人是法人的,应当写明法人名称、法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行政处罚是触犯了行政法规规范的人,可能需要承担的,对于这些民事主体。如果是被责令需要承担相应的处罚,则需要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但是根据司法
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一般有以下的三个区别,具体如下: 1、概念不同: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给予有违法失职行为的国家机关公务人员的一种惩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