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以下规定的,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 一、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
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有: 1.提出保证人担保,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 2.提供保证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交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作担保。
一般取保候审金交到有权办理取保候审的机关。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亲友、法定代理人、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严禁截留、坐支、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侵吞保证金。
1、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制度,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 2、根据法律规定,被
我国法律没有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实践中各类案件的社会危害程度不同,加之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各异,因此,保证金数额幅度难以做到划一。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制度,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
1、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事件的情节、性质、刑罚的重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经济状况、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金额
1、取保候审保证金没有具体的数额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 2、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可以取保候审,但其还应当具有以下情形之一:1、因身体患有严重疾病导致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孩子的妇女,对其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危险的;2、判处的刑罚可能是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3、判处的刑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取保候审一般适用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取
存在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取保候审: 1、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或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2、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 3、自伤、自残方法逃避侦查的; 4、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 根据规定,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