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行政强制的诉讼期限是六个月内。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起诉。
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进行的行政强制执行的复议期限和诉讼期限:复议期限是六十日,从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诉讼期限是六个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行政强制措施的复议期限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起诉期限为若是直接起诉的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
行政强制执行的复议期限和诉讼期限:复议期限是六十日,从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诉讼期限是六个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强拆后的行政诉讼期,一般是六个月。当事人如果不服强拆行为,直接向法院起诉的,应在六个月内提出;如果是先申请复议,再起诉的,则应在十五日内向法院提出。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之后,当事人在法律规定时限内,既不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理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自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满6个月期限后,在3个月内任何一个时间段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若超
强拆后的行政诉讼期是若是直接起诉的原则上为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若是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房屋被强拆的,被强拆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为作出强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另外,《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行政强制措施的复议和诉讼期限:复议期限是六十日,自行政相对人知道该行政强制措施之日算起;诉讼期限一般是六个月,自行政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强制措施被作出之日算起。
行政诉讼的诉讼期限一般可分为十五日和六个月,如果当事人不服复议决定再起诉的,诉讼期限是十五日;如果当事人不服具体的行政行为直接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期限一般是六个月。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起诉期限的确定主要依据两个时间点,即“起算日”和“起诉日”。只要确定了这两个时间点,那么二者之间的期间就是判断起诉是否超过法定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主要有以下几种: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