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合同保全是指为防止债务人的不当行为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设置的保护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一种制度,包括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其中撤销权的行使后果是债务人的行为被撤销;并且债务人需负担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花费。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
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规定有: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
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情形包括: 1、被欺诈签订的合同; 2、被胁迫签订的合同; 3、在显失公平的情形下签订的合同; 4、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撤销权的行使适用除斥期间的规定,一般的行使期间是一年,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其撤销权行使期间为90天。
第一,行政决定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决定必须具备三个要件: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某种行政决定如果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决定就是可撤销的行政决定。第二,行政决定不适当。所谓不适当,是指行政决定具有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权利人行使撤销权所产生的后果包括有对债务人所作出的侵害权利人债权的行为进行撤销。我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
债权人的撤销权由债权人行使。凡于债务人为有害债权行为前有效成立的债权,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 对于债务人,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视为自始无效。例如,为财产赠与的,视为未赠与;为放弃债权的,视为未放弃。 对于受益人,已受领债务人的财产的,应
当事人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后果是,超过一年的除斥期间,撤销权消灭,撤销权人不得再行使该权利。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但是基于重大误解产生的撤销权应当在九十日内行使。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第二项、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