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4
劳动者在上下班路上受伤,如果是因发生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而受伤的,能认定为工伤。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
非全日制用工上下班途中如果因为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算工伤。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也应缴纳工伤保险费。因此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是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自己摔倒受伤的不算工伤。 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不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算工伤:需要在合理时间、合理
如果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是在上下班途中,而劳动者不是主要责任方,则劳动者因事故受到的伤害应当被认定为工伤。要注意的是,对“上下班途中”的界定要综合考虑到目的、时间、空间三个要素,即是否出于回家的目的,是否属于合理时间和合理的路线,需要进行全
如果是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自己摔倒受伤的不算工伤。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只要有事实劳动关系算工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
上下班路上受伤算不算工伤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即: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其他情形不构成工伤。
上班路上遇车祸受伤算工伤。只要当事人是受到机动车事故的,并且不是自身原因造成的。员工在上下班时间、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以及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事故伤害,经专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的,都属于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
如果是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自己摔倒受伤的不算工伤。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上下班路上受伤是否算工伤,与受伤原因有直接的关系:如果是自己不慎跌倒,被高空坠落物打中,以及其他由于自己疏忽或者一些自然因素造成的伤害,而非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所造成,都不能够认定为工伤。
上班路上受伤的,如果是在上班途中发生不是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不是的,则不算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