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2
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包括: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许可证或执照的变更撤销决定不服的、对于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决定不服的、行政机关应当履行义务不履行的以及其他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
我国《行政复议法》中所规定的税务行政复议时效的规定为自知道该行政的具体之日起60天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当地政府或者上一级行政部门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行政复议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11种具体行政行为: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
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包括以下这些: (一)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行政诉讼进行受理的法定范围为: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而起诉的;不服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而起诉的;或者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而起诉的等。
行政复议的范围: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提起的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诉讼;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或对行政许可不予答复、拒绝答复的行为不满的诉讼;以及行政机关进行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诉讼等。
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
关于行政诉讼的范围和行政复议范围关系是是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是大于行政诉讼范围的,行政复议既可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还可以附带审查规章以下的抽象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了行政复议的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行政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受理范围有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等。
行政赔偿主要包括下列范围: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职时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的;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以及殴打、虐待他人致伤残、致死的等。
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变更、中止、撤销有关许可证、执照等证书的决定不服的;以及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