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2
公房的承租人一般只有一个人,其他人是共同居住人,也有人称之为同住人,其实两者是有区别的。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 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而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
租赁房屋办理变更承租人的程序如下: 1、原承租人取得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部分或全部出租原出租房屋; 2、原承租人与承租人签订房屋转租合同; 3、将转租合同和原房屋租赁证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屋转租合同登记备案; 4、领取注册盖章的原房屋租赁
当事人签订公房转租合同后,未经出租人同意而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转租合同无效的。其转让的实质为租赁权转让,即公房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依《合同法》规定,承租人概括移转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应取得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即出租人的同意,包括:事
变更公房承租人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没有其他住房;经满足条件的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等。
承租房变更承租人,一般是只能变更一个人。并且变更承租人的,需要经出租人同意;如果出租人不同意的,则承租人不能擅自变更,否则出租人可以解除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
租房承租人不可以随意更改房屋承重结构。承租人应当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承租人因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出租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租房承租人不可以随意更改房屋承重结构。承租人应当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承租人因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出租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承租人不能更改房屋承重结构。承租人应当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承租人因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出租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承租期间换房东,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 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公房承租人变更条件如下: 1、属于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2、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3、与原承租人处于同一户籍名下;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的时间达到一年; 5、没有其他住房。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
承租人不交租金房东是否有权换锁分为以下具体情况: 1、合同未到期,房东未向承租方发出解除租赁合同的通知的,无权换锁; 2、合同未到期,房东向承租方发出解除租赁合同的通知,承租人仍然不交租金的,房东有权换锁; 3、合同期满,承租人没有交租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