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自诉刑事案件的特点: 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2、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 3、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反诉。所谓反诉,
刑事自诉案件的情况有: 1、告知后处理的案件; 2、其他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自诉案件不需要经历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
根据我国《刑法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刑法规定的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普通侵占罪五种;2、被害人有相关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轻微刑事案件,就是犯罪性质不太严重,犯罪事实
刑事自诉案件的类型有: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侵占五种亲告罪。 故意伤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侵犯知识产权案这七种公诉转自诉案件。
自诉案件主要包括以下三类: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自诉案件应当由自诉人向法院提起。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撤销案件的条件有: (1)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
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 (一)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申请执行人曾经提
所谓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案件。这类案件不需要侦查机关侦查,也不需要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而由人民法院直接立案和审判。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
我国的刑事自诉案件包括: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是:告诉才处理;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案;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公诉转自诉的案件包括:故意伤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