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可以异地办理离婚登记。 民政部5月19日宣布,经国务院同意,今年6月1日开始,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
根据我国民法典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是允许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的。 但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即关于允许变更的期限问题。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离婚诉讼可以撤销。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撤诉的情形有: 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
法律没有规定当事人一定要在结婚登记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是在被告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即可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中不可以反诉,因为离婚诉讼中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提出反诉的,不能作为独立的诉讼,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是依附于离婚诉讼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
离婚案件是复合之诉,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精神损害赔偿都可以直接提出来,而不需要另外提出反诉。如果原告仅提起离婚主张,但被告想要一并解决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问题,或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被告可以直接提出来,法院会一并处理。
二次诉讼离婚不一定会判离。在起诉离婚时法院会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来审查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在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并调解无效后,法院才会判决离婚。法律上认可的感情破裂情形,有双方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重婚、与婚外异性同居、家庭暴力、虐
起诉离婚第一次不一定可以判处双方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夫妻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后,若想要
二次诉讼离婚不一定能离,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或者是一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离婚事由之一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