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主要有六大方面的权力,分别是投资经营决策权、人事任免权、审批权、增减注册资本等决议权、修改公司章程权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力。股东通过股东会决议的方式决定公司的重大事务,控制和管理公司。一般
股东会议决议是股东对公司股东大会范围内的事项进行表决后作出的最终决定。普通决议是对公司一般事项作出的决议,如任免董事、监事、审计师或者清算人,决定其报酬,分配公司盈余、股息、红利等。特别决议是指对公司特殊事项作出的决议,如变更公司章程、增加
增加资本的方式主要有增加票面价值、增加出资、发行新股或者债转股。 1、增加票面价值 增加票面价值,是指公司在不改变原有股份总数的情况下增加每股金额。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达到增加资本的目的。譬如,法定公积金
股东会决议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召开地点: 出席会议股东: 主持人:,记录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全体股东于年月日在(地点)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人,代表公司股东%
办理注册资本或者股东变更登记时,要提交的股东会议决议书中需要写清楚的内容包括,会议召开的时地点及性质,对股东的通知情况和股东到会情况,会议主持和会议决议情况,股东会议决议书的尾部应该有到会股东的签名或
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是不一样的,股东会是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而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凡是涉及到公司的重大问题都要由股东会来进行决定,比如说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的合并与分立等等.而公司日常经营方针等
股东会任免董事决议是指,股东召开股东会,就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的事项进行表决,作出的最终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可知,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一般情况下任免董事需要召开股东会。但是如果股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赔偿责任是指,在股东会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时,股东可以提起决议无效之诉,法院宣告无效后,对于已经变更登记的应当撤销变更登记,同时对股东造成损害的,应当进行赔偿。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决议瑕疵可以分为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下面几种: 首先,如果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中效力强制性规定的,决议无效。效力强制性规定,指的是对违法行为的效力进行直接规定,或者引致其他法律条文,其他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该违法行为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