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9
在安徽发生车祸事故,应当按照以下公式给予补偿: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
(一)残疾赔偿金《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
1.医疗费用赔偿,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康复费等治疗费用清单确定赔偿数额。 2.误工费赔偿,按照职工因为受伤耽误工作减少的固定收入确定赔偿数额。 3.护理费赔偿,有固定收入的职工按照误工费赔偿护理费。
1、抢救费:根据医疗费发票确定; 2、营养费:50元/天(依据:2018年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高住院伙食费、营养费标准的通知); 3、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天(依据:2018年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高住院伙食费、营养费标准的通知);
分三种情况。 1.因车祸住院的,应赔偿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费用以及因误工费; 2.因车祸导致残疾的,应当赔偿受害人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此的收入损失。 3.因车祸导致死亡的,在1的基础上,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
(1)民事责任:如果车祸发生在机动车之间,则双方按照各自的过错比例承担责任;如果车祸发生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若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则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若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则承担的责任不能超过百分之十。 (2
车祸赔偿金计算如下: 1、医疗相关费用、误工费、食宿费等根据实际产生的进行计算; 2、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根据受理车祸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二十倍计算; 3、丧葬费根据受理车祸法院所在地上一年
因车祸导致的赔偿应有: 1.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若导致受害人残疾的,还有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 3.若导致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再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
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具体应赔偿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车祸赔偿金根据交警划分的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