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父母买房后房产登记在父母名下的归父母,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出资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父母在子女婚前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就是属于个人婚前财产,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2、父母婚后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即该房屋归其子女所有,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3、父母部分出资,剩余房款由夫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对于婚前婚后男女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出首付后共同还贷购买、一方出资购买但是在房产证上登记夫妻双方名字的、一方父母再婚前出资但是在房产证上登记夫妻双方姓名的或者一方父
父母买房的房产,登记在父母名下的,归父母所有;登记在子女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女性买房归属权一般为该方。只有婚前女性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全款并登记于女性名下的房子属于女性婚前个人财产;其余情况皆可视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小区里地下车库建筑面积列入公摊的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地下车库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归开发商所有;部分地下车库属于国家强制配套的人防工程,归国家所有。
房子应当归属产权登记的一方。属于个人财产的归属个人,属于共同财产的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双方当事人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出资人、出资份额、是否涉及赠与、孩子归属判定、双方在婚姻存续过程中有无过错等因素进行分割处理;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
一方父母出资购房,明确表示该房子只归自己子女所有的,那该房子就应该认定为是购房人子女的个人财产,反之如果是双方父母为子女购房,或者一方父母在购买房子时没有明确指定房子只归自己子女所有,那么该套房产就可以认为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
1、如果登记在父母名下,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登记在出资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如果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则属于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名人为真正的所有权人,其有权处分登记于出名人名下的房屋。 借名人可通过举证其为真正权利人,而请求出名人将房屋移转登记给借名人。 认定真正权利人的依据主要有:房屋产权证书保管情况、房屋购房款及相关税费的支付凭证、长期控制和占有房屋的事实等。
离婚后的按揭房,如果是双方婚前共同按揭贷款购房用于婚后共同生活,或者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或还贷款的,应该归属于夫妻双方;如果是一方婚前就付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房产证,那么属于一方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