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申请强制执行的主体是依法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各级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在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合理适用处罚种类、处罚幅度的权限。为防止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全国各地各级行政机关纷纷推出各种裁量基准,为自由设定“标尺”。
延期听证的情况包括如下几项:听证参加人少于规定人数缺席人数导致意见比例失衡,可能影响听证效果因特殊情况,听证参加人全飞提回避中一需要核实处理的;听证组机关认延期的。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处理方式为若是受到罚款的行为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行政机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加处罚款;依法拍卖其被查封、扣押的财物;划拨其被冻结的存款、汇款;以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方式来要求当事人予以履行。
行政处罚的方式主要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因为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所谓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指的是行政拘留。
行政处罚权由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行使。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行政强制措施是由法律设定的。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行政强制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
地方性法规由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以及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
民事处罚是民事诉讼的组成部分,解决的是平等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补偿性。行政处罚就是违反行政法规定或者因行政法规定而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刑事处罚是因为犯罪行为所必须承受的,有司法机关代表国家所确定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行政处罚的种类: 1、警告和通报批评; 2、财产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5、行政拘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