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企业不执行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来执行:对企业加处罚款;依法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
违法行为人的行政违法行为在经过了二年之后即不再追究。如果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追责;但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则过了五年后不再追责。
若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符合下列条件:被处罚人的履行期限届满;经行政机关合理催告后仍未履行;行政机关自身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并且受诉法院有管辖权的等。
对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符合下列条件:被处罚人的履行期限届满;经行政机关合理催告后仍未履行;行政机关自身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并且受诉法院有管辖权的等。
行政处罚当事人逾期没执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企业不按规定执行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来执行:对企业加处罚款;依法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法律、
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如果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有强制执行权力的行政机关就可以强制执行;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力,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且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起诉的,行政机关可在期限届满的三个月内请求法院来执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执行期限是没有固定期限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了执行期限的按照处罚书期限执行,如果是罚款的,一般是收到处罚决定书15天内缴纳。
行政拘留有以下情形的可以不执行: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认定究竟是怎样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实践中,对于违法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都应在法定范围内从重给予行政处罚: 1.违法行为造成较严重后果的; 2.妨碍、逃避或者抗拒执法人员检查的; 3.胁迫、诱骗或者教唆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