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征收土地程序如下: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上报至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2、批准通过后,发布征地公告; 3、被征收农民同提出意见、制定并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被征收农民进行补偿登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
基本农田被破坏了,处理如下: 1、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征用耕地土地补偿费,被征用前三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偿费,根据需要安置的人口数计算,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2、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
不是,但一等地中可能包含有基本农田,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周边的耕地,应当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退耕还林、还牧、还湖的耕地,不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农村办理宅基地的手续及流程以及地点: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
土地征收的基本流程:1、征地通知书。征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制作《征地通知书》予以公告或者直接下发《计划征地通知书》,告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被征地的用途和地点;2、征地调查确认;3、函告征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
基本农田转换为宅基地需要当事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集体批准之后才可以将该农用地作为宅基地使用。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相关事项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最早是1963年提出的。该词的最初提出是在1963年11月举行的黄河中下游水土保持工作会议上,即“通过水土保持,逐步建立旱涝保收、产量较高的基本农田”。
不能在耕地范围内建房。非基本农田不可以建房,具体如下: 1、非基本农田是宅基地,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报规划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实地勘察后填写资料,报批准; 2、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
农村征地的程序如下: 1、发布拟征地通告; 2、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 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 4、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 5、征用土地公告; 6、征地补偿登记; 7、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8、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
非上市公司收购的基本程序是:收购方指派一名注册会计师对被收购方的财务、商业和行政事务进行调查;经过董事会批准;根据谈判达成的原则制定收购决议;在限定时期内到政府部门登记,在有关部门登记注册后,收购才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