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对于单位的单方面调岗降薪的行为,劳动者有权以“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在与单位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
如果是产假,当然是三个月,按底薪算。计件按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算。如果是病假,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
怀孕期间被降低工资,大理州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劳动者在怀孕期间被降低工资的,可以通过下列方法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去有管辖权的法院提
公司不能在职工怀孕期间减薪。我国在工资分配中,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不得降低女职工孕期、分娩期、哺乳期的基本工资。任何单位不能因为女职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原因,降低女职工工资、辞退女职工或者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
有。孕妇与胎儿的生命健康权,我国法律规定,怀孕期的妇女依法享有休假的权利。在长病假前六个月内,企业支付病假工资,具体标准如下: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
怀孕期间公司降工资不合法,怀孕期间公司少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补足工资,不予补足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以降工资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女职工,国家和地方都有法律法规规定给予保障。单位不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扣工资、停职等,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所以可以先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要求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处理。公司如果继续不发工资,对劳动监察
员工怀孕而突然离职也是不可以扣工资的。工资是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非法克扣或者恶意拖欠。职工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一次性结清工资。
如果是产假,当然是三个月,按底薪算。计件按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算。如果是病假,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能调岗但不能降薪,女职工怀孕期间可以获得相应的保护,要是原本的工作岗位不够轻松,那么现在公司就有义务调整其到适宜的岗位上,但对应的岗位有其对应的工资标准,可是公司不能对怀孕女职工调整工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