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8
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有下列证据范围:书面的劳动合同;单位的考勤记录、入职表、派工单;暂住证、工牌、工作服、工作证;银行工资账单、工资条;证人证言;社保局打印并盖章的社保清单;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等。
劳动仲裁需要的证据材料: 1、劳动仲裁当事人信息的证据材料。例如劳动者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等,以及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等。 2、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例如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社保缴纳记录、工作内容记录、工资
劳动仲裁提交证据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作证、工资清单(账单)、人员登记表、存款收据、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如果没有一个是可用的,则不予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时,应当附正、副本一式两份,开庭
劳动仲裁录音证据可以通过手机或者U盘提交。 劳动仲裁流程如下: 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劳动仲裁; 2、提交书面仲裁申请;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 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
劳动仲裁证据材料清单: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当事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支持其仲裁请求的证明文件;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否则承担
没合同申请劳动总裁需要的证据如下: 1、社保局打印并盖章的社保清单。 2、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 3、银行工资账单、工资条。 4、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的暂住证、工牌、工作服工作证。 5、考勤记录,入职表,派工单。 6、工友的证人证
劳动仲裁开庭需要的证据包括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确定用人单位侵犯合法权利的证明等。如: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
1、当事人(原被告、仲裁申请人、被申请人)基本情况的证据材料。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证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 当事人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应证明其工商登记情况或法人登记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