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涉嫌贩毒辩护方式如下: 1、辩护公诉机关指控的贩毒品种数量是否成立,包括物证、书证、鉴定报告证、鉴定报告和证人证言的审查,证人证言是否存在矛盾; 2、审查公诉机关指控的贩毒数量是否有被告人自己吸食的部分。如果有,应从贩卖毒品总量中减掉。帮人
做无罪辩护的后果就是不成功会加重刑罚,无罪辩护,就是犯罪嫌疑人拒绝承认犯罪行为,已经承认的,属于翻供,这样一来,无论是自首、坦白都不成立,也就不存在认罪态度较好。
1、走私少量毒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毒品数量较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毒品数量大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从贩
起刑10年。如果没有无罪辩护理据,量刑步骤为:根据有证据证明的基本犯罪构成事实,确定“量刑起点”,再根据有证据证明的其他犯罪构成事实确定“基准刑”,最后根据有证据证明的量刑情节确定“宣告刑”。找到“所
1、最终如何判处、包括是否可以缓刑,要看是否能找到所有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 缓刑与否,看是否符合缓刑条件,三年以下的刑期只是条件之一。 尚未接触到案件实质性证据材料,律师是无法确定作无罪辩护还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及最高院《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贩卖毒品罪如何做无罪辩护1、首先确定证据上和法律上是否有不足、矛盾、漏洞。贩卖毒品罪的无罪辩护的事实不清的情节,是一个刑事辩护律师在接到委托后,首先应该想到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无论法院最终是否判处
关于贩卖毒品行为的定罪问题,就需要结合贩毒罪的构成要件以及它的立案标准来进行分析,同时它还需要满足两个条件,才能定性为贩毒罪。 1、贩毒罪的立案标准,它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它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并且予以相应的刑事处罚
签了认罪认罚可以做无罪辩护。刑事案件辩护律师的职责就是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处罚、免于处罚的辩护意见;在案件审判程序中,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属于从轻处罚的情节,辩护律师可以依据从轻处罚的情节上进行辩护。做无罪辩护并不等于会判决无罪,同样无罪
无罪辩护不成功是否可以判缓刑,要看是否符合判处缓刑的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