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1
以下属于著作权人行使署名权的方式:署名权是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著作权人可以署自己的真实姓名,也可以署笔名、别名,甚至可以不署名。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法定许可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的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外,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可以使用。 2、作品在报刊上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作为文摘、资料刊登。 3、录音制作人
禁止作为商标标志使用的情形有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等。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情形如下: (一)受赠与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
赠与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4)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以下是我国著作权法所说的作品形式:以文字作品、计算机软件、工程设计图、美术作品、建筑作品、口述作品等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 (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 (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
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为
先用权是指专利申请前,已经有人做好制造或者使用的必要准备,则在批准申请人的专利权之后,上述人员仍可在原范围内继续制造或者使用的权利。国际上一般都把“先用权”当作不能视为侵犯的专利情况之一。
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包括: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