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犯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土地使用证的范围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权利的登记土地区域。
土地使用证是相关的机构和部门为相关的使用权人颁发的有效凭证,土地使用权证直接会影响到你是否拥有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是否能够依靠其土地获得合法的收入等等。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土地使用证的范围是国家所有的土地、集体所有的土地和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用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
土地使用权的划拨的范围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和检察机关用地;军事机关和军用设施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城市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公顷(30亩)以上,并且价格低于规定的最低价格的60%的; 2、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值20万元以上或者植被遭到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低价或无偿出让2公顷以上土地使用权,且出让价格低于最低标准的60%的; 2、其非法出让行为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值20万元以上或导致植被严重破坏的; 3、其非法出让行为造成
符合以下要件构成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 (四)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徇私
1、主体要件: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 4、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构成要素为: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在主观方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犯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