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第一和第二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前三个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后三个属于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有: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里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遗产继承顺序中排在第一顺序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继承指的是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此法定顺序是针对第二顺位继承人而言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继承开始后,应当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第二法定继承人顺序是均等分割,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代位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被继承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而代位继
第一顺序继承人还在,则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 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的,则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
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否可以继承,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第一顺序继承人还在,则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 (2)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的,则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 遗产继承的流程如
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先后顺序的,没有谁优先的说法,都是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同时参与分配的。 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位的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遗产按照
第一顺序继承人不是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占先。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当继承发生时,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或者第一顺位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由第二
代位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而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