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上班摔倒受伤误工费由劳动者本人承担。上班摔倒属于自身原因,并不属于工伤,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其他人也没有任何赔偿的义务。只有因工作的原因受的伤才是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
有;应由承运人负责。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责任划分: 1、客运出
第三人侵权情况下,交通事故与工伤不会存在竞合,被侵权人可以获得“双赔”,但医疗费只能获得一份,由侵权人承担。非第三人侵权情况下导致的工伤直接按照工伤保险处理即可。
第二次手术的误工费由侵权人负责。第二次手术也属于误工期间,因此由此引起的误工费赔偿由侵权人进行赔偿,一般也是根据误工收入和误工时间进行计算的。除此之外,医药费也是侵权人赔偿。
营养费应当由车祸的责任人承担,而误工费是保险公司承担,营养费在医疗费不超过一万的部分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公司会有专人负责调查,当事人只需提供保险单以及事故认定书等证明。如保险公司赔偿数额过低,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保险公司直接将款项交予法院
第二次手术的误工费由侵权人负责。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不能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
误工费和交通费由承担事故责任的人承担。也就是事故责任由其中一方全部承担的,由这一方车承担,双方都有事故责任的,双方根据责任大小按照比例赔偿。都没有责任的,那么自己承担。
交通事故全责方的误工费是由自己进行承担的,可以获得误工费的是伤者一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交通事故负全责的,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误工时间由医院出具证明。
交通事故负全责误工费通常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误工时间由医院进行确定。
交通事故负全责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误工时间由医院进行确定。护理费则是根据护理天数、人数、收入确定。
工伤职工一般没有误工费,但是有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承担。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