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0
合伙人不可以构成职务侵占罪。合伙人不属于职务侵占罪所规定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不具备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资格。因为职务侵占罪是指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比较大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不必须是公司员工,职务侵占罪的对象可以是公司中的人员也可以是其他单位的人员,只要是用职务面的便利就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职务
职务侵占罪的起点为六万元。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受贿罪或贪污罪的“数额较大”是三万元。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
行为人涉嫌职务侵占罪,数额在六万元以上的,会立案追诉。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我国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是为职务侵占罪,犯职务侵占罪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故职务侵占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算犯罪,应予立案追诉。职务侵占在
职务侵占数额在六万元以上的,数额比较大,应该要进行立案起诉,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的处罚。职务侵占的金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数额属于巨大,会被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且还会判处没收全部的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
有些利用了职务便利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了职务便利,必须有侵占的行为,侵占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
个体工商户不能构成职务侵占,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包括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
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的财物占为己有,数额达6万元以上,判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达100万元以上,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