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员工说走就走,劳动合同并不当然算解除,由于员工没有办理请假或辞职的合法手续,公司完全可以作旷工处理,旷工天数达到可以解除的严重程度时,可按严重违纪作出解除决定,并将解除通知送达员工方为有效。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在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
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为由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一个月,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工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
以下情况被辞退没有补偿:【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
签了劳动合同就意味着,劳动合同要发生法律效力。这时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没有通知用人单位直接走人,劳动者造成单位损失,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
签了劳务合同想辞职,可以直接走。劳务合同不同于劳动合同,劳务合同的劳动者与用工者之间,形成的不是劳动关系,也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调整,而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劳务合同相对于劳动合同,较为自由,不仅体现在用工上,在辞职上
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如下: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或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