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5
符合以下条件即构成非法滥伐林木罪: 1、非法滥伐林木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非法牟利为目的; 3、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4、客观方面即行为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
滥伐林木罪立案条件是:在林区,盗伐2立方米至5立方米或幼树100一250株,在非林区,盗伐1立方米至2.5立方米或幼树50一125株的,为数量较大,应立案追诉。
非法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是一般的犯罪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
滥伐林木罪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森林法和其他有关保护森林和林木的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和对森林和林木管理的正常工作秩序; 2、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和其他有关保护森林和林木的行政法规、规章制度;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核准领取林木采
滥伐林木罪的四要件是: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2、行为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实施了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的行为。 3、行为人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滥伐林木罪的面积确定:在林区,盗伐一般可掌握在2立方米15立方米或幼树100-250株;在非林区,盗伐一般可掌握在1立方米12、5立方米或幼树50-125株。关于数额的起点数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可以在两高规定的数量范围
犯滥伐林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滥伐林木罪的判刑标准:犯本罪滥伐树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森林
退耕还林的树木不可以砍伐。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控告破坏退耕还林的行为。 有关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接到检举、控告后,应当及时处理。各级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退耕还林资金和粮食补助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犯滥伐林木罪既遂的,最少判罚金。行为人构成滥伐林木罪的,滥伐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滥伐林木罪属于故意犯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