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中断单位租房合同的,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符合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条件时,守约方可以选择解除租房合同,一并要求赔偿退租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
租房合同到期不交房租默认双方终止租赁合同,承租人应当及时退房,如出租人要求恢复原状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后返还;承租人要求续租的,可以与出租人协商续期并及时交纳房租,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租户房租到期不付房租,可以按照合同规定要求其支付房租,如果还拒不支付房租,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在双方签订完租房合同后,双方的责任由承租方和租房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
当然是走诉讼途径,在租客逃跑的情况下,没有调解的可能性,因为调解需要双方一致同意的前提下才有可能,所以诉讼就是唯一的办法,向法院起诉后才有可能要回拖欠的租金和水电费等。首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一般把房屋
公租房的租房合同丢了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复印出租人或者其他合同当事人的合同;或者该租房合同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的,可以到登记机关申请复印其保存的租房合同文本,并请求加盖该机关的印章。
拖欠租金的租户在租赁期间具有优先购买权。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欲出卖作为租赁标的物的房屋时承租人应当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购买,并应当于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的十五日内作出明确表示。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之规定,除协商一致,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
租户拖欠租金时解决方式如下: 1、房东催房租,租赁双方协商解决,租户故意拖欠租金,应该向租户解释拖欠租金的责任,纠纷可以通过居委会或派出所解决; 2、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者延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
商铺租户拖欠租金不给的处理方式如下: (1)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解决或者民事诉讼解决。 承租人虽然拖欠租金,但租赁合同还在有效期内,租金还将按月计算下去,因此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在房屋租赁期限内,与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继续租赁该房屋。 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
租赁合同租金拖欠无论多久只要是经过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就可以解除合同。比如承租人已逾期一天,出租人催告并要求其在二天内支付租金,出租人没有支付的,出租人就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