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起征点。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x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法修改后,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调到了5000。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取得的各项收人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后的余额。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四项所得(以下简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个人所得税。
一、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三项所得与工资薪金合并起来计算纳税,允许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三类收入在扣除20%的费用后计算纳税。也就是说,按照原收入额打了个八折以后计算纳税。 二、新个人所得税法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
综合所得个税的计算方式如下: 1、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收入额-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税率-速算扣除数; 2、收入额=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8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80%稿酬所得*80%*70%; 3、假设用户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计算个人所得税。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
最新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取得的各项收人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后的余额。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特殊项目外,一般允许从个人的应税收入中减去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