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农村宅基地申请书XXX村委会: 我叫XX,是XX大队的村民(阐述下性别,出生日期,婚姻状况,家庭现状).因XXX原来(阐述下你的实际情况,就是无房,与父亲分家,需要地方居住等,把实际情况表述清楚就可以ile),现申请土地的划拨及在该土地上建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经集体批准可以出租。出租不发生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权人主体的改变,宅基地转让、出租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因出租人无住房而要求解除租赁关系的,应当准许。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一、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民的宅基地无论是否超面积,都可以确权登记。二、1982年到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农民的宅基地,面积超标
不可以。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宅基地是农村集体所有的,村民只是具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无法对宅基地进行过户等行使所有权的行为。但是,宅基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是可以过户的,因为房屋的所有权是归属于个人的。宅基地使用权的
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即地上必须附有房子才可继承。宅基地属于特殊的性质,宅基地上房屋可以进行继承,但这只是对基于亲缘关系
1、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指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包括所有权及处置权(属于集体所有),并且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继承及单独转让的; 2、房屋产权确权,是指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及处置权,只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建筑物本身,是可以转让的; 3、需要说明
可以。国家明确鼓励农民利用闲置的宅基地和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从事经营活动,同时,用于经营的房屋,在征收拆迁时补偿也会高于普通的住宅。
农村宅基地买卖是不可以的,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宅基地只具有使用权,不具备所有权,不可以进行自由买卖,但出卖人和买受人是同一村村民的且符合标准的可以买卖宅基地上的房屋。
农村宅基地要转让给子女,要求子女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户口没有外迁出去,是农村户口而不是居民户口,如果子女户口外迁到城市,属于居民户口,即使存在直系亲属的关系,农村宅基地也是不能转让给其子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