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6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行政诉讼被告主体资格的相关规定 (一)直接向法院起诉和经过行政复议以后向法院起诉被告的确定。在我国,就救济途径而言,行政诉讼案件有两类:一类是经过行政复议以后再向人民法院起诉;另一类是不经过行政复议程序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有以下三类: 1、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权按授权的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并成为适格被告。但被授权
行政诉讼主体的确定: 1、原告的确定: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与具体行政行为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2、被告的确认:直接起诉的行政讼讼案件的被告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对于行政诉讼中原告是否拥有主体资格的认定规定如下: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时也可以做行政诉讼的原告。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是指行政诉讼的身份条件,在本质上是指起诉人与行政主体的行为或不作为或所争议的行政法律关系的利害关系。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有两个标准:一是运行支配权,即谁对车辆的运行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既包括具体的、现实的支配,也包括潜在的、抽象的支配。二是运行利益的归属,即谁从车辆运行中获得利益。这种利益可以是因机动车运行而取得的直接利益,也包
审查合同主体合法的要求是: 1、当事人是合同中权利义务指向的主体; 2、当事人有权处分合同中的标的物; 3、当事人具备能够订立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
行政处罚主体不合法的解决方式是,被处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因给予行政处罚而受到损害的,还可以依法提出赔偿的要求。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仅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这种责任认定不具有处分性,对当事人不产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这种责任认定实质是对交通事故现场处理鉴定结论能否成立,事故的类
行政执法主体是指行政执法活动的承担者。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行政执法主体需要具备下述条件:1.行政执法主体必须是组织而不是自然人。2.行政执法主体的成立必须有合法的依据。3.行政执法主体必须具有明确的职责范围。4.行政执法主体必须能以自己
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决定改变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行政诉讼主体资格的确定根据如下: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案中原告主体资格的确认是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的原告是检察机关。